|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也属于是特种设备之一,当其在各行各业广泛使用的时候同样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就是说,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将涉及公共安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所以为了保证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用锅炉应遵守相关的注意事项。首先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在内的文件。
其次,若是要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等,都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且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才可以。
等到锅炉施工完毕之后,也有必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只有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单位才能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和使用。
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同时定期对气流粉碎机设备进行检查,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也同样如此。 |